(吉隆坡16日訊) 警方自上個月28日至本月9日,在全國逮捕120名涉嫌非法售賣煙花爆竹的男女歸案,起獲338萬9180令吉煙花爆竹。
大馬皇家警察部隊秘書拿督諾西雅發文告指出,警方今年收到6526份開齋佳節售賣煙花爆竹執照申請,當中5188份獲得批准,惟餘下的1338份申請因不合格遭到駁回。
他說,非法售賣煙花爆竹者將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受到對付,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7年、罰款一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諾西雅表示,警方將嚴厲執法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活動,並促民眾給予合作,切勿涉及非法售賣煙花爆竹活動,以免遭到法律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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