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涉案的男嫌犯為一名游泳教練,也是受害者的繼父,嫌犯即將面對32項控狀,包括強姦、性侵等罪狀。
「警方已完成案件調查,並於昨日把此案交由檢察署,進行下一步行動。」
「現年36歲的男嫌犯於3年前,強姦及性侵年僅16歲的繼女,而男嫌犯的太太(40歲,椰漿飯小販),也是受害者的親生母親,將成為檢方證人。」
再諾今日發文告指出,男嫌犯將面對12項強姦控狀、12項性侵未成年受害者控狀以及8項在以物體進行性侵的控狀。
「根據調查,男嫌犯是於2020年1月初凌晨時分,趁著妻子在睡覺時,到受害者房間,用手捂著受害者嘴巴,撫摸受害者全身,並強姦受害者。」
來自野新的一名16歲少女在今年齋戒月期間離家出走,生母與繼父到警局備案尋找少女下落。
而逾2周後少女在霹靂州友人家被尋獲,惟少女較後報案指自己從3年前開始遭繼父強姦,而生母也知情。
甲州警方於本月9日到吉隆坡國際機場逮捕少女的2名嫌犯,並延扣該對夫妻7天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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