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故於本月11日晚10時30分,在吉打本同古布班長甘榜瑟那拉發生,目前女童已送院治療,情況穩定。
本同縣警區主任阿里斯山受詢時證實,警方本月12日凌晨2時45分接獲院方投報,指一名女童被灼傷。
他指出,根據初步調查,事發當時,女童與2名分別7歲及10歲的哥哥正在屋外玩煙花,他們的父母則在屋內觀看電視節目。
他說,父母突然聽到女童的尖叫聲後跑到屋外查看,發現2名哥哥嘗試撲滅女童身上的火苗,女童父親見狀立即取水撲滅,隨後送女童前往本同醫院治療。
「女童父親懷疑女兒在點燃煙花時,不慎觸碰到燈油的火苗導致著火。」
他表示,由於女童的2名哥哥處於精神創傷狀態,目前警方暫時無法向他們錄取口供。
他說,目前院方仍無法確定女童的傷勢是否與燈油或煙花有關,女童較後轉到米都蘇丹後峇希雅醫院兒科加護病房接受進一步治療,目前傷勢穩定。
警方援引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第31(1)(a)條文(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中)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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