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非法移民(PATI)大多數使用參考簽證(VDR)、社交探訪簽證(PLS)等有效通行證進入我國,但在證件過期卻不想返回原籍國。
來自不同國家的非法移民,願意以非法身份留在我國,因為他們迫切需要謀生,以支持他們在原籍國的家人的生存。
移民局總監拿督魯斯林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透露,其中印尼籍非法移民占多數,共5萬9733人,其次為孟加拉(3萬1039人)及緬甸(1萬8261人)
「此外,共有1萬2559名來菲律賓籍非法移民被拘留,接著是泰國(1萬零2人)、印度(9240人)、巴基斯坦(5532人)及越南(5436 人),其餘的1萬2060 名被捕者來自其他國家。」
「所有 16萬3862名外籍人士皆因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而被捕,像是《1959/63年移民法令》、《1966年護照法令》和 《1963年移民條例》。」
他指出,截至3月26日,全國非法外勞扣留營共有1萬2333人,其中的1萬零13 人為男性,另外的2320 人為女性,其中大部分人是經合法途逕入境我國,但故意成為非法移民。
「從1月1日至3月26日,共有1萬1216名非法外籍人士被驅逐回各自的原籍國。」
魯斯林表示,移民局仍不懈努力根除非法移民的問題。
「執法行動將不時進行,以偵查、逮捕、起訴和驅逐在我國違法的外籍人士。」
他也強調,移民局不會對任何違反誠信的官員妥協,像是與非法移民共謀破壞部門的良好聲譽和形象。
「那些參與非法活動的官員根本不會受到保護,他們將被採取嚴厲的行動和懲罰。」
他指出,移民局將改進工作程序以避免泄密,並關閉任何違反誠信的犯罪空間,此外還將不斷實施工作輪替。
「我們還將通過應用高誠信價值觀、宗教價值觀和更嚴格的監督,通過定期的誠信強化計劃來提高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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