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證實,該名長巴司機已被帶往威中警區總部協助調查。
「長巴司機的尿檢結果呈陰,並沒有濫用毒品。」
他表示,警方援引1959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7(A)條文(LN 166/59),向該名在沒有免提設備情況下使用手機的司機,開出罰單。
在有關條文下,一旦罪成,將被罰款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
武吉安曼交通調查與執法部日前在面子書上載一段時長約21秒鐘視頻,內容為一名巴士司機行駛時使用雙手玩手機,只用胳膊肘控制方向盤,過程恰好被乘客拍了下來。
根據警方調查,相信該巴士是從檳城來往怡保,並已鑑定涉案巴士的車牌,要求涉案司機主動投案自首。
武吉安曼交通調查與執法部總監拿督斯里瑪卡欣指出,該巴士司機的行為非但危及乘客安全,甚至對其他公路使用者造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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