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來自昔加末縣武吉仕砵的26歲華裔男子,他是前年11月涉及醉駕,在新法令下面對更重懲罰。
根據昔加末警方面子書貼文,該名華裔男子俯首認罪後,在新法令下,遭法官判處罰款一萬令吉、監禁一天及吊銷執照兩年。
警方表示,根據化驗局檢驗報告,被告的血液和尿液酒精含量超標。上述行為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2020年修正)第45A(1)條文(醉酒駕駛)。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不超過2年,罰款不少於一萬令吉,最高不超過3萬令吉,吊銷駕駛執照不少過2年。重犯者將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5年、罰款不少過2萬令吉及不超過5萬令吉、吊銷駕駛執照不少過5年。
此案主控官為柔州副檢察司黃志謙(譯音)。
警方指出,在新法令下,會更加嚴懲醉駕駕駛者,希望上述案件能提高公眾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確保駕駛者們謹慎駕駛及維持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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