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都會日報》援引消息人士談話指出,落網的3名嫌犯自2018年開始從事偷渡活動,估計撈取至少120萬令吉,惟反貪會調查時只發現嫌犯的銀行戶頭有頻繁交易的記錄,並未發現可疑巨額存款。
報導指出,落網嫌犯平日行事作風非常低調,非但沒有穿金戴銀也沒有住在豪宅,甚至代步的轎車只是一輛舊款的豐田休旅車,惟當局不排除嫌犯曾使用本身的轎車載送非法外勞。
此外,報導表示,定居在沙巴斗湖的嫌犯,經常往來大馬與菲律賓南部,不排除她們的家屬居住在該國,或是將非法活動所獲得的收益,到菲律賓購買資產或藏匿在當地。
目前落網的三名嫌犯將被延扣至周三以助查案件。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日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逮捕11名從沙巴飛抵吉隆坡的男女,包括3名集團女首腦。
當局調查發現,不法集團向本地人租借大馬卡後,再買通機場執法人員,讓非法外勞順利入境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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