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收劉特佐200萬 上訴庭法官納茲蘭報警自清

2022-04-22

大馬上訴庭法官納茲蘭(Nazlan Ghazali)約兩年前判決大馬前首相納吉失信濫權等罪名,一度名聲大噪,但他如今卻面對收取大筆可疑資金的指控。為此,納茲蘭已報警自清,要求徹查造謠者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指文章影響刑事司法促警調查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辦公室周四(21日)發文告指出,納茲蘭已針對拉惹柏特拉的文章,向警方投報。

「納茲蘭對於那些旨在破壞他作為上訴庭法官信譽的虛假、無根據和惡意的指控予以嚴正駁斥。」

「他在報案書也要求警方以刑事法典第500條文(誹謗)、《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濫用網絡)等相關法律展開調查。」

「對於此類指控和揣測,首席大法官辦公室要提醒公眾,對司法機構的指控如果旨在干擾正在審理的案件,已屬違反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

文告指出,拉惹柏特拉的文章已影響了刑事司法和司法部門的工作。

「首席大法官辦公室也敦促警方立即進行調查,以維護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確保司法工作的順利進行。」

拉惹柏特拉指納茲蘭收劉特佐200萬 拉惹柏特拉是極具爭議的部落客,他所經營的《Malaysia Today》本周二(19日),發表題為「法官納茲蘭銀行戶頭出現不明來源的100萬令吉因而受到調查」。

文章中指,納茲蘭曾因所提供的服務,而從一馬公司案通緝犯劉特佐那裡獲得200萬令吉,其中有103萬6127令吉40仙存入納茲蘭的馬來亞銀行帳戶中。

納茲蘭是在任職馬來亞銀行集團首席法務官和公司秘書時接獲這筆款項,由於當時正值SRC國際公司創立的時間,因此拉惹柏特拉懷疑這筆款項有可疑之處。

納茲蘭於2017年1月30日被任命為高庭法官,然後在今年2月3日晉升為上訴庭法官。

SRC案判納吉有罪主審法官 他是兩年前在SRC國際公司一案中判定納吉有罪的主審法官,在該案中,納吉被判濫用權力並涉及挪用和洗黑錢高達4200萬令吉罪名成立,判監12年並處以2億1000萬令吉的罰款。

拉惹柏特拉指出,根據一馬公司的會議紀要,成立SRC的建議是來自馬來亞銀行,而不是由時任首相納吉所提出,而納茲蘭在主審納吉SRC國際公司一案時,在判詞中提出,納吉成立SRC的目的就是要盜竊一馬公司的錢。

因此,拉惹柏特拉質疑納茲蘭宣判納吉有罪的裁決不公正,當中存有利益衝突之處,同時使得整個審訊無效。他也主張當局應該以貪腐罪名逮捕和提控納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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