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i18反對修憲第10條文 認為選舉罷免法更適合

2022-04-09     緣分

Undi18反對修憲第10條文 認為選舉罷免法更適合Undi18反對修憲第10條文 認為選舉罷免法更適合

(吉隆坡9日訊)Undi18組織反對憲法第10條修正案,認為選舉罷免法是更適合的解決方案。 Undi18認為憲法第10條修正案,將給予政府更大的權力來決定議員的黨員身份,易造成濫權。 

早前政府宣布將於4月11日在國會提呈修憲案,即在《聯邦憲法》第10條文增加第3A條款,允許聯邦政府立法規範國州議員的黨籍。 

對此,Undi18今日發文告表示,這項修憲易造成濫權,並導致幾個問題,對我國民主產生影響,因此不贊成這項修憲。 

文告指出,這項修憲案並非僅針對議員跳槽問題,該修憲法案之後也可成為任何一個新政府「控制」國州議員所能參與的政黨。 例如,議員曾被起訴或拘留,那麼將可能被黨開除。

文告提到,這項修憲案並沒有直接的對反跳槽法帶來影響,而且若要修改憲法第10條文,那麼憲法第48條文也需要修改,否則迫使國會議員讓出議席的反跳槽法仍然是屬於違憲。 

文告也說到,第10條文的修憲,並不能阻止類似喜來登政變(希盟倒台)及國盟倒台的事件再發生。 這兩起政變的發生,都是因為執政政黨改變方向,解散執政政府而導致。 因此,Undi18支持凈選盟(BERSIH)和巫統邊佳蘭國會議員阿莎麗娜的提議,認為罷免選舉法是更適合的解決方案。 

Undi18最後也再度強調,《聯邦憲法》第10條文的修改通過,那將是很大的錯誤,因為政府可在沒有制衡或監督的情況下,利用此憲法限制政黨成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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