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長:大馬等待黃宗華的判刑和上訴程序 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2022-04-09     緣分

總檢察長:大馬等待黃宗華的判刑和上訴程序 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總檢察長:大馬等待黃宗華的判刑和上訴程序 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吉隆坡9日訊)前高盛集團銀行家黃宗華在美國聯邦法院被定罪,我國總檢察長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表示,馬來西亞將等待前高盛集團銀行家黃宗華的判決和上訴程序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依德魯斯周六接受《theedgemarkets.com》的訪問,對黃宗華於周五在美國被定罪後,其在大馬案件的進展發表評論時,如是指出。

在馬來西亞,黃宗華面臨 2007 年資本市場服務法玲 (CMSA) 的指控。

依德魯斯簡短地回應:「我們(馬來西亞)將等待判決過程,之後黃宗華有權對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

周五,黃宗華在美國為期近兩個月的審判中被美國陪審員判定所有三項指控有罪。他於 2019 年在美國被起訴。

通過高盛處理的債券發行賄賂馬來西亞和阿布達比的政府官員,他被判犯有兩項合謀違反與 1MDB 相關的《反海外腐敗法》的罪名。

黃宗華還被控串謀洗錢罪名成立。

總檢察長:大馬等待黃宗華的判刑和上訴程序 再決定下一步行動根據《彭博社》報導,周五的判決是在紐約布魯克林舉行,為期八周的聯邦審判之後作出的,其中包括黃宗華的前上司蒂姆萊斯納的驚人供詞。

蒂姆萊斯納是這起案件的主要證人,他承認在1MDB數十億美元盜竊案中,撒了大量個人和專業謊言,並安排了三筆總額為65億美元的債券交易。

儘管被定罪,但在逃富商劉特佐也面對著對黃宗華的控罪,罪名是向馬來西亞和阿布達比的官員行賄數千萬美元以達成債券交易,並為自己收取14.2 億美元。騙局的收益被用於購買價值 2 億美元的超級遊艇,以及資助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之狼》。

在馬來西亞,黃宗華面對4項違反CMSA的罪名,即通過遺漏重要信息和發表不實陳述,教唆高盛出售屬於1MDB子公司的票據和債券。

他被援引2007年資本市場及服務法令第370(c) 條文被提控,一旦定罪,可處以最高10年監禁和至少100萬令吉的罰款。

在這些債券發行中據稱遺漏的重要事實之一是,劉特佐是1MDB的主要控制人和中間人。

去年2月21日,在黃宗華最初在兩個不同的高庭被控後,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下令將這4項指控一起審理。 黃宗華已要求對這些指控進行審判。

儘管黃宗華被指控與高盛一起教唆,但在同意與馬來西亞達成 25 億美元的財務和解後,對高盛集團的指控於 2020年9月被撤銷。

除此之外,黃宗華和他的妻子林惠彬(譯音),後者也是一名律師,同時是美國審判中的唯一辯護證人,這對夫婦在馬來亞銀行和興業銀行的七個帳戶中持有的188萬令吉也會被沒收。

儘管去年11月高庭駁回了沒收,但檢方正在就此事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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