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隨著反貪污委員會揭露新冠病毒抗疫期間醫療服務採購存在貪污舞弊和濫權問題後,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要求國家總稽查署,立即對政府採購和開支展開特別審計。
公帳會主席黃家和今天發文告說,公帳會昨日已正式向總稽查司提出上述要求。
「作為受委託檢查政府開支的下議院遴選委員會,公帳會將確保其遵守法律、已生效的政府財政條規、合約條件和正規付款,公帳會絕不姑息任何試圖牟取私利的人士。
「須立即展開特別稽查,並把稽查結果提呈公帳會,以便公帳會能夠鑑定醫療服務採購過程中是否存在舞弊、浪費公帑和濫權元素。」
黃家和說,一旦接獲特別稽查報告,公帳會將傳召財政部、反貪污委員會和相關政府部門和機構彙報和解釋相關事宜。
他說,公帳會將援引國會下議院議會常規第77(1)(d)條文、第77(5)條文,以及1982年2號通令(Pekeliling Am)的授權條款召開聽證會。
議會常規第77(1)(d)條文授權公帳會負責稽查該委會認為有必要調查,或是議會交由該委會調查的事項;第77(5)條文則賦權公帳會傳召相關人士在聽證會供證,乃至提呈任何文件或記錄。
1982年2號通令第III(11)事項闡明,政府部門秘書長須向公帳會解釋有關監管開銷、以及為每項任務保存正確的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