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中國女子為逼已婚情郎給名份,上情郎住所大鬧,狂按門鈴、翻過鐵門、砸爛車子,甚至恐嚇要殺對方母親。
來自中國的周達霓(37歲,譯音)共面對3項控狀,包括擅闖、惡作劇以及恐嚇罪。她昨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受害人是46歲的新加坡男子,已婚,育有孩子,和被告認識已有4年半,兩人有過戀情。
去年9月1日,晚上9時20分,新加坡警方接獲報案,受害人指家中有「女跟蹤狂」,地點是位於新加坡荷蘭路一帶貝雅士路一棟洋房。
調查揭露,案發當晚8時27分,被告抵達受害人的私宅外,有意強迫對方給自己一個名份,拍下私宅外觀,發短訊給受害人。她稱為受害人生了兩個孩子,逼對方出來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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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不肯,被告狂按門鈴,驚動全家人,甚至有人出來叫她不要再鬧,她仍不願離開。
被告大鬧50分鐘後,爬鐵門進屋,拍下對方車子的照片,恐嚇說要砸車,還恐嚇說要殺受害人的母親。接著,被告拿起受害人的高爾夫球桿,到處亂砸,砸破車窗、車門、車身,還砸破洋房的玻璃窗,甚至把高爾夫球桿砸斷。
警方晚上9時44分抵達,被告仍拿著高爾夫球桿在砸窗,直到警方喝止她。被告承認事前喝了啤酒,警方當場將她逮捕。
受害人花了超過1萬7000新元(約5萬1000令吉)維修車子,250新元(約750令吉)更換房子窗戶,被打斷的高爾夫球桿則價值500新元(約1500令吉),共損失約1萬8362新元(約5萬5086令吉)。
被告至今仍未做出賠償,但稱只要受害人答應見面,就願意賠償。
除了上述事件外,根據控狀,被告在案發隔天又給受害人發短訊,稱「我會殺了你們」。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患有適應障礙症,心理醫生認為這或是導致她犯案的因素。
他說,被告因遭拒在門外感到「被羞辱」,受害人當著家人的面說被告「神經病」、「精神有問題」等,更是火上加油。
律師希望法官能考慮讓被告接受精神評估,看她是否適合強制性治療。
法官批准律師的申請,案展6月30日,待報告出爐後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