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長呈全新菸草管控法 禁18歲以下未成年購煙

2023-11-28     緣分

衛長呈全新菸草管控法 禁18歲以下未成年購煙

(吉隆坡28日訊)衛生部今日在國會下議院,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2023年公共衛生菸草產品管控法案》一讀,即刪除禁止2007年後出生者購買和吸食菸草製品的相關條文。

衛生部長扎麗哈今日提呈撤銷該法案動議,並重新提呈一份全新的《2023年公共衛生菸草產品管控法案》一讀,並將在周三(29日)提呈二讀。

根據新法案,衛生部將「2007年1月1日之後出生者」相關字眼刪掉,並以「禁止18歲以下者,即未成年人購買和吸食菸草製品」作為取代。

新法案指出,吸菸原料是指用於吸菸,任何含有尼古丁(nikotin)、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甘油(glycerol)和三甘醇(triethylene glycol)的材料;菸草替代產品意指除了菸草產品外,任何可用於吸菸的產品或加工產品,無論是否含有吸菸材料。

衛長呈全新菸草管控法 禁18歲以下未成年購煙

根據法案第13(1)條文,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出售任何菸草產品、菸草原料或菸草替代產品。

第13(2)條文指出,若違反上述條文的個人,初犯者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則可被罰款不超過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法案第13(2)(b)(i)和(ii)條文闡明,若任何企業組織違反條文,初犯者可被罰款不少於2萬令吉和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則可被罰款不少於5萬令吉和不超過3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同時,第13(3)條文規定,未成年人不得購買任何菸草產品、菸草原料會菸草替代產品;若違反第13(3)條文,即可被處以罰款500令吉,或以社會服務作為替代。

前衛生部長凱里是在2022年7月,在下議院提呈《2022年菸草製品和吸菸管控法案》一讀,尋求禁止2007年或以後出生者購買和使用菸草相關產品。

不過,他在完成二讀階段,待進入三讀表決環節時提呈動議,將該法案交予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改善。

國會隨後在2022年10月10日解散,直到新任衛生部長扎麗哈上任後,在今年6月於下議院重新提呈這項法案。

但扎麗哈多次以需重新檢討法案部分條文為由,將該法案帶上國會特委會檢討,一再展延提呈。原本在10月10日提呈二讀,惟國會議員才前一天卻收到通知,該法案再次展延提呈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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