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吉打看守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今日在被控2項煽動罪名。
在沙努西不認罪下,兩案獲准以1萬令吉保釋候審。
沙努西今早分別在士拉央第一刑事庭和第二刑事庭面對煽動罪名提控。
在士拉央第二刑事庭面控,根據控狀,被告沙努西被指在7月11日在鵝嘜的一場政治演講中,發表侮辱雪蘭莪州蘇丹的言論,而在《1948年煽動法令》第4(1) (A) 條文被控。
沙努西對此不認罪,法官允許沙努西以5000令吉作為保釋,並且諭令不允許談論案情。
而在第一刑事庭,沙努西被控另一項煽動罪名,控狀指他在同一講座上,發表質疑首相拿督斯里安華獲得國家元首諭令組建團結政府的言論,而在《1948年煽動法令》第4(1) (A) 條文下被控。
在被告不認罪下,法官最終允許沙努西以5000令吉保釋。
根據《1948年煽動法令》第 4(1)(A) 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徒刑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