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訊)首相署法律與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該部正在研究設立刑法理事會,以研究所有刑法包括毒品相關法律。
她說,這包括提供指南和減輕刑期,還有在我國刑事法律鼓勵改造與修復的懲戒。
她是配合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主持打擊毒品內閣委員會會議,討論解決國內濫用毒品課題後,發文告這麼說。
阿末扎希昨日提到,內政部及國家反毒機構須在3個月內與數個相關機構協調,以聯手草擬及制定有效遏制毒品措施或計劃。
此外,阿莎麗娜指出,法律事務組也評估,修訂《1954年罪犯強制出席法令》方式,讓判監3年及以下的罪犯,特別是初犯,以接受社區為主的改造,以取代坐牢作為刑罰。
「這包括占馬來西亞囚犯63%的輕微毒品罪行。」
針對打擊毒品內閣委員會,她說,政府希望謹慎對待毒品依賴問題,因為政府理解毒品依賴是其中一種醫療方式。
她說,副首相在會議中已要求採用「改革」方式,以協調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工作。
「我們希望在處理毒品依賴問題時,重視醫藥干預、治療及改造。」
阿莎麗娜提到,法律及執法機構必須跟上當前的發展步伐,特別是在雪鐵龍合成毒品製作及濫用方式,因為現有毒品法律是在1950年代修訂。
「目前,司法裁量權在處理毒品罪犯與吸毒者是分開,對於吸毒者,對方是否首次吸毒等必須考慮在內。」
她說,司法自由裁量權引入改造選項是很重要,不僅僅強調刑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