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上訴庭允許前首相納吉,出席在明天針對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瀆職案的審訊。
納吉是在2021年起訴湯米湯姆斯,指稱對方在在期間對納吉提出刑事指控,是長期計劃且有預謀的行動。
然而,高等法院去年駁回了這項訴訟,理由是當時的總檢察長享有免控權。
納吉的代表律師費羅茲告訴法庭,納吉出席訴訟程序很重要,因為法律團隊需要得到他的指示。
以卡馬魯丁法官為首的三司,一致接受納吉的申請。另二名法官為林中鋒(譯音)和阿茲祖阿茲米。
納吉因在SRC國際公司案件中貪污和濫權而被定罪,現正在加影監獄服刑12年。
納吉在訴訟中聲稱,湯米湯姆斯在2012年就1MDB課題對他存有偏見。
「2018年5月大選後,他(湯米湯姆斯)在還沒對案件做出調查之前,就已經決心提控起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