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警方宣布將改革執勤手槍的管理和允許警員購槍的槍枝福利計劃。泰國東北部在上個月發生前警員槍擊託兒所,造成36人死亡的事件後,當地政府討論將收緊槍枝管制。
泰國警察總長透露警方將同內政部就收緊發放購槍和擁槍許可證進行合作。在泰國內政部的槍枝福利計劃下,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人員包括警察、海關和稅務局人員都可以較市場優惠的價格向政府購槍,以自我防禦和保護財產,但卻沒有購買上限。
然而制度卻存有漏洞,因為這些人購買的槍枝數量並沒有上限。為此,警方將同內政部商討,是否應該結束計劃還是設下其他限制,例如規定槍枝購買後要保留10到15年才能轉售,而不是目前規定的五年。
當地大部分警員都傾向購買自己的手槍,這是因為一旦丟失或損壞公家的執勤手槍,將面對巨額罰款。為了說服警員選用公家手槍而不是買槍,當局可能會修改法例,使用美國陸軍的槍枝管理系統並減低相關罰款。
泰國的警察總長也承認,槍枝管理和購槍證制度存在貪腐,暖武里府就曾發生警員從警察局偷取突擊步槍等150多件軍械的事件
6月時也有其他地方官員,向同一個人發放超過600張購槍證而被捕,當局過後指控他涉嫌向緬甸叛亂團體出售數百支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