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罹患「多重人格障礙症」的人妻,自稱體內有兩個不同人格,並在丈夫默許下,其中一人格與一名男子K交往。K男也知悉人妻擁有雙重人格,但竟不顧另一人格的意願強行發生性行為,人妻事後報案,台北地檢署將K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據報導,人妻有A人格與B人格,K男和A人格是男女朋友關係,但與B人格僅是好朋友關係,K男能清楚分辨兩個人格。
人妻的A人格溫柔婉約,體質敏感;B人格則理性堅強且果斷。
人妻丈夫得知其症狀,默許A人格擁有感情自由,A人格今年4月認識從事設計工作的K男,之後陷入熱戀,還時常發生關係。
K男得知人妻有多重人格,也和B人格成為朋友。不過,B人格從來不願和K男發生關係。
今年6月某個夜晚,人妻的B人格去找K男,期間,K男欲與其發生關係,不顧B人格的意願,並以手指侵害。
B人格一直抗拒,但K男卻不罷手,最後強壓身上發生性行為;過程中,A人格被喚出,最後和K男以合意性交完事。
事後,B人格無法接受遭到性侵,A人格得知後質問K男,K男道歉,但B人格不甘受辱,決定報案起訴。
由於人妻沒有任何就醫紀錄,也未做過精神鑑定,有關起訴在醫界及法界引起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