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士打警區主任阿末蘇克里指出,兩名男子分別為38歲及41歲,他們是從今年8月起開始替阿窿追債,活動範圍在亞羅士打、古邦巴素及本同,迄今已干下20宗。
據了解,他們是向「網絡阿窿」貸款,因無法償還貸款而受聘從事潑漆追債工作。
阿末蘇克里指出,兩人僅通過WhatsApp與集團主謀聯繫,不曾會面,並會在完成任務後拍下照片和視頻證明。
他說,「網絡阿窿」通過社交媒體平台提供借貸廣告,借貸人只需點擊對方提供的連結及填寫資料,借貸人的貸款就會立刻獲批。
他指出,不論借貸人是否同意,「網絡阿窿」會把借貸人慾借的其中50%款項直接匯款到借貸人的銀行戶頭,借貸人因此被逼在限期內付還翻滾逾4倍的貸款額。
他說,如果借貸人無法在限期內付還貸款,「網絡阿窿」就會聘請人張貼通告恐嚇,鎖籬笆門,以及潑漆。
他說,警方在此項行動中起獲以紅筆書寫具有警告字眼的信件、紅漆、汽油、鐵鏈及鎖頭等。
警方援引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以及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調查此案。
一旦罪成,在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下,將會被罰款不少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以及第2次犯錯會被鞭笞。
至於在刑事法典第427條文下,一旦罪成將被監禁不少過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表示,兩人的尿液檢驗對冰毒呈陽性反應,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