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醫生指出,上述晚霜所含有的3種列表藥物,分別是氫醌(Hydroquinone)、維甲酸(Tretinoin)及倍他米松17-戊酸酯(Betamethasone 17-Valerate), 藥劑服務高級主任已撤銷此產品的通知書,因此,該產品不再獲准在國內出售。
他今日發文告說,含有這3種列表藥物的產品必須向藥品控制執法組(PBKD)註冊,並且只能在專業醫護人員的建議下使用,在沒專業醫護人員的監管下使用含有該些成份的產品,可引起不必要的副作用。
他說,氫醌可導致塗搽處的皮膚發紅、不適、不必要的膚色轉變、皮膚變得過敏、並抑制皮膚色素沈著過程從而降低皮膚對有害紫外線的保護,也可增加患皮膚癌的風險。
他續說,在未經專業醫護人員的監管之下使用含有維甲酸的產品,可導致塗搽處的皮膚發紅、不適、疼痛、皮膚剝落及對陽光過敏。
「倍他米松17-戊酸酯則可導致塗搽處的皮膚變薄、易感疼痛、出現暗瘡、皮膚色素沉著出現變化,以及增加被吸收至血液循環系統的風險,從而產生有害影響。」
諾希山說,出售及分銷上述產品是違反1984年毒品及化妝品管制條例,銷售商及經銷商必須立即停止這麼做。
他說,首次牴觸此條例的人士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至於初犯的公司可被判罰最高5萬令吉,重犯可被判罰高達10萬令吉。
對於正在使用這款晚霜的民眾,諾希山促請他們立即停止使用,若出現不適或不良效果,需向專業醫護人員尋求建議。
民眾可瀏覽國家藥劑監管機構官網www.npra.gov.my,或從谷歌Play Store下載「NPRA Product Status」應用程式,檢查某個美容護膚品的批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