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韓國國務總理下屬負責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周三開會做出了上述決定。
委員會還勒令兩家公司,若要收集和利用旗下用戶使用其它公司平台的行為信息,必須提前通知用戶,讓用戶容易、明確地了解情況,並自由行使決定權。
這是韓國就線上廣告平台收集和利用用戶信息的行為,首次做出的處罰決定,罰款金額為違反《關於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規定的案件之最。
委員會從去年2月起,針對國內外主要線上廣告平台收集和利用個人信息的情況進行督查。經查發現,谷歌和Meta對用戶利用其它平台的行為信息進行分析,由此推測用戶可能感興趣的信息,並利用該信息投放個性化廣告,但未事先告知、也未提前獲得用戶同意。
谷歌至少從2016年至今的約6年時間,擅自收集和利用用戶在其他平台上的信息,將隱私政策中的相關選項,設置為默認同意。但谷歌在歐洲的服務中,根據用戶自身選擇設置,決定是否同意信息的收集和利用。
Meta則從2018年7月14日至今的約4年時間,未獲用戶同意擅自收集和利用用戶信息。Meta近期試圖將隱私政策改為用戶不同意收集信息便無法使用部分服務,但遭到用戶強烈反對後取消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