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面對勞動力市場的緊縮,新加坡人力部呼籲僱主實行彈性工作安排,並視情況自行決定最符合其業務和雇員需要的工作安排,包括是否實施四天工作制。
新加坡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顏曉芳在國會指出,四天制是靈活工作安排的形式之一,減少工作天數可能是對某些僱主和雇員有效,一些則不然。
人力部和勞資政三方夥伴鼓勵僱主,對各種形式的靈活工作安排持開放態度,以確定及採用最合適的形式。
人力部指出,愛爾蘭、日本和西班牙等一些國家正在試驗為期四天的制度。而在比利時,員工有權要求每周工作四天,但每天的工作時間會延長,但每周工作的總時數保持不變,到目前為止,結果似乎喜憂參半。
該部也強調,政府目前無意在公共部門試行四天制。
有利益相關者擔憂各種問題,包括四天制對生產力、業務成本和員工福利的影響。雖然有提高生產力的例子,但這取決於領域和工作類型。
在其他情況下,更少的工作時間意味著僱主需要雇用更多的人。
同時,也有員工擔心工資可能因此而減少,部分員工可能每天工作時間更長,導致壓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