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金額高達129億令吉 逾18萬人因欠稅被禁出境

2022-09-13     緣分

欠稅金額高達129億令吉   逾18萬人因欠稅被禁出境

(吉隆坡13日訊)截至今年7月,我國共有18萬6346人因拖欠所得稅、房地產稅或公司稅,而被列入黑名單,涉及金額高達129億令吉。

內陸稅收局首席執行員辦公室主任蘭吉丐爾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內陸稅收局有權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 104條文和第75A條文,以及《1976年產業盈利稅法令》第22條文,禁止欠稅人士離開我國。

「任何試圖離開我國且未繳納公司稅的公司董事,也將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75A條文及《1976年產業盈利稅法令》第5(1A) 和 5(4) 附表,也會受到對付。」

她表示,試圖在不繳稅的情況下離開我國的外國人,也可能面臨被禁止國際旅行的情況。

「提交表格Q(上訴表格)並申請司法審查的納稅人,也可能面臨出境限制,除非法庭發出暫緩令。」

她說,如果納稅人未能如期分期付款繳納稅務,那麼當局可立即通過法庭來追稅。

她強調,稅收局不會對不受旅行限制,且已接受分期付款方式償還稅款的納稅人執行旅行限制,但他們必須遵守分期付款的時間表。

她說,稅收局將根據納稅人記錄在稅務資料庫的地址和註冊電郵,向納稅人發送旅行限制通知。

「因此,建議納稅人在出國前,除了查看MyTax官網https://mytax.hasil.gov.my外,也必須查看https://sspi.imi.gov.my,這將有助於納稅人離境時出現狀況。」

她補充,若納稅人仍然未支付稅款,除了被限制出境外,稅收局還可採取扣除工資令(CP38)警告,任命代理人或命令負責人向該納稅人收取款項,以及法律訴訟。

「根據《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2、113和114條文,違規和逃稅將被定為刑事犯罪,一旦罪成,逃稅或助他人逃稅的人士,將可被判處不超過3年監禁或罰款1000令吉至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並且需償還逃稅金額的300%。」

她表示,若納稅人成功償還了所拖欠的稅款,他們也必須通知稅收局以取消出境限制。

「稅收局將在收到納稅人的付款證明後,立即處理取消或暫時解除出境限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