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0日訊)從泰返馬被篩檢,20%國人大麻陽性!
玻總警長拿督蘇麗娜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警方於7月23日展開「邊境過濾行動」時,在旺吉輦和巴東勿剎檢查站對96人進行檢查。
「71人被要求進行尿檢,其中12人呈陽。」
儘管泰國大麻已合法化,但蘇麗娜提醒從泰國返回我國的國人,大麻內含有四氫大麻酚(THC),會遺留在體內超過一周或數天,取決於個人身體。
因此,她促請國人不要特意嘗試吸食毒品或任何含有大麻成分的產品,否則將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下被控。
「攜帶大麻製作的產品進入大馬,也屬於犯罪行為。如果是大量攜帶,可在同個法令下被控擁毒或販毒。」
她坦言,警方很難對所有入境者進行篩檢。
她解釋,要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下對嫌犯進行尿檢,執法員必須要有合理的懷疑才能逮捕及要求他們尿檢。
「執法單位若因為有關人士曾到毒品合法化的國家,對其懷疑並隨意取尿是不合理的,很有可能會因濫權而遭到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