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通過社媒侮辱柔蘇丹 地庭判保安員罰2萬1000

2022-09-07     緣分

承認通過社媒侮辱柔蘇丹 地庭判保安員罰2萬1000 (吉隆坡7日訊)一名保安人員通過社交媒體上傳侮辱柔佛蘇丹依布拉欣的貼文,他今日在地庭承認3項控罪後,被判罰款2萬1000萬令吉。 

法官諾哈斯妮雅諭令,若現年41歲的莫哈末海魯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坐牢18個月取代。

3項控狀指出,被告於2022年8月24日早上10時51分至早上11時01分之間,通過面子書及使用戶名「Mohammad Khairolmanshur」上傳意圖傷害他人感受的內容。

這3筆內容是於同一天的傍晚6時13分,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商業罪案調查部網絡及多媒體罪案調查組辦公司被讀取。

所有控狀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33(3)條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以及在罪成後持續犯罪,則每天罰款1000令吉。

較早前,未聘請律師的莫哈末海魯在求情輕判時說,他對他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莫及。

他聲淚俱下說:「懇請法官閣下原諒我,我在家時的情緒化和愚蠢行為,以致上傳具惡意的貼文,未意識到此罪行的後果和嚴重性。」

「我是家中的主要支柱,以及我將在本周五親自送我母親入院接受膽的手術。」 

不過,主控官諾阿茲扎副檢察司建議法庭判處被告入獄及高額罰款,因為這是一項嚴重罪行,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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