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天申請司法檢討聯邦法院維持其挪用SRC國際基金4200萬令吉定罪和判刑的決定。
沙菲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拉末證實,該律師事務所已代表69歲的納吉提出審查,並指定檢察官為答辯人。
除了尋求審核聯邦法院於8月23日駁回上訴,並維持高庭判刑12年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的判決外,納吉還要求擱置三項聯邦法院的決定。
這3項決定分別是,駁回納吉要求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慕退審的申請、駁回納吉提出額外證據的申請,以及取消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在高庭審判中的資格。
目前在加影監獄服刑的納吉也尋求暫緩執行他的刑罰,以便等待審理他的司法審核申請。
由東姑麥慕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駁回了納吉的上訴,要求撤銷吉隆坡高等法院於2020 年7 月28日作出的定罪和判刑。
納吉先前試圖推翻該裁決但是失敗,上訴庭於2021年12月8日維持高庭的裁決。
除了入稟法庭申請司法檢討路聯邦法院判決後,昨日納吉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也證實,已在9月2日為納吉正式提呈特赦申請。
今日稍早前,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斯里博安敦促,納吉的律師根據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的言論,申請對聯邦法院的決定進行審查。
博安說,湯米湯姆斯在接受《當今大馬》專訪時的言論表明納吉案雙重標準,正如前首相署法律事務部長拿督再益所指出那般。
此前,再益表示,湯米湯姆斯的說法自相矛盾,首先說此案「最容易證明」,但後來湯米在同一次訪問中表示,該案件「複雜」因為需要審核大量文件和交易。
再益的法律事務所在聯邦法院審理前三周獲委任處理納吉的上訴,但是在申請延期三到四個月,以準備和審查大量上訴記錄的要求被聯邦法院拒絕。
他說,湯米湯姆斯在訪問中表示,他決心讓最優秀和最聰明的律師起訴納吉,但這位前首相沒有得到同樣的機會為自己辯護。
再益說,當納吉試圖聘請女王律師喬納森萊德勞時,高庭拒絕了這一申請,稱不需要外國專家,因為馬來西亞律師有能力根據當地法律處理涉及洗錢和貪污指控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