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
亞庇6日訊|社區安全聯盟主席丹斯里李霖泰今促請政府,檢討大馬母親與外國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兒童和年輕人的公民權問題。
他說,我們當中有些人是大馬一家的成員,但在法律上並未得到承認。多年來,他們一直向內政部申請公民身份,但都沒有成功。
最近,上訴法院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高等法院裁決,既是該裁決稱這些兒童有權獲得大馬公民身份,可是在上訴庭卻被推翻,這使到情況更加惡化。雖然,上訴法院根據聯邦憲法第二附表所做出的決定;但即使憲法沒有規定這樣的權利,也有同情的理由來有利地考慮公民身份的申請。
「我們應該本著大馬一家的真正精神,以富有同情心的態度看待這個問題,這是首相大肆吹捧的口號。讓我們不要只是口頭上的口號,而是要不辜負它的精神。」
其實,受影響的家庭是純大馬人。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現在居住在大馬,講一口流利的馬來西亞語,並自豪地唱著國歌。
國籍權是一項固有的人權。根據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其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