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辯論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證實,納吉已提呈特赦申請。
他說,他已於上周五,為被判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罪成而被判監12年的納吉,提呈赦免申請。
針對納吉是否已入稟法庭尋求司法檢討上述裁決的申請,沙菲宜並未正面作出回應,僅表示:「入稟之後,你們(媒體)就會知道。」
沙菲宜是今天在納吉1MDB案審訊休庭後,向媒體如此表示。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8月23日一致駁回納吉的SRC International私人有限公司上訴案申請,維持高庭原判,即判處入獄12年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刑罰,納吉即時收監服刑。
在聯邦法院做出這項終極審判後,納吉還有兩項選項,即通過聯邦法院提出對此判決的司法審核,其二是申請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