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5日訊) 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表示,懲罰和赦免的權力不應被任意使用,因為未來會要承擔相關責任。
陛下說,如果沒有一致和公平地執行法律,那麼正義就無法實現,因為制定法律背後的理念已經受到玷污。
陛下說,弱勢群體成為當權者的犧牲品。將壓迫和暴政合法化的起點將發生在政府系統中。
蘇丹阿都拉提到,伊斯蘭的教義中有提到實行正義的原則,即伊斯蘭正義是不會給予任何犯下不法行為的人任何特權或例外,無論是自己、親密的朋友、家人還是父母。
「伊斯蘭正義原則的嚴格性也不允許任何人受到任何不公正待遇,包括那些不受歡迎的人。」
據《馬來前鋒報》報導,蘇丹阿都拉今日在彭亨州伊斯蘭法院大樓落成典禮上,如是指出。
陛下說:「事實是,法律對任何人只有一種語言、一種原則、一種懲罰和一種應用。在先知默罕默德時代,不偏心而實行的正義成功地提高了伊斯蘭教的尊嚴。」
陛下指出,根據伊斯蘭教的正義原則;是維護上蒼的信任,而不是代表上蒼的力量。
陛下說,伊斯蘭法庭應該有能力處理案件,以伸張正義。
「伊斯蘭教法官、法庭官員和伊斯蘭教法律師對受審的當事人負有責任,對國家負有維護法庭誠信的社會責任,並有責任保護神聖的伊斯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