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5日訊) 72歲華裔老割膠工友轉行當皮條客,雇用兩名印尼籍女子,大膽的在華人新村內租屋子做賣淫生意。淫竇活躍了兩個月後,日前終被警方上門偵破,連正在準備進行性交易的3名男顧客也一併被捕。
警方搗破的淫竇位於利民達新村,除了72歲割膠工友外,警方也逮捕3名本地籍男顧客,他們的年齡介於50至59歲,而落網的兩名印尼籍女郎分別為41歲及42歲。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末詹比利警監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警方偵破這起新村賣淫案件。
這間外觀平平無奇的屋子,與一般民宅無異,然而只有「識途老馬」才知道「內有乾坤」。兩名印尼籍女郎暗中在屋內提供性服務,每一次性交易收費50令吉,只要價格談妥,顧客就可以馬上進入屋內的炮房尋歡。
由於性交易收費便宜,所以幾乎每天都會吸引約10名顧客上門尋花問柳。
警方在行動中,分別起獲6台手機、2本記錄簿、5個保險套、2個已使用過的保險套、廁紙、按摩油、濕紙巾及500令吉現款。
警方相信老翁已在此地活躍了兩個月,老翁之前是一名割膠工友,而兩名印尼女郎分別在今年7月及8月持著工作準證入境大馬,然而二人在遇上老翁後,一拍即合,設立淫竇,透過肉體賺快錢。
警方也發現,兩名女郎的毒品尿檢皆呈陽性反應,所以正在調查兩名女郎是否靠服食毒品來提神接客,同時也正在調查毒品的來源。
落網的兩名女郎身材瘦小,警方調查得知,她們在家鄉育有孩子,但與丈夫離異,才來馬從事賣淫工作。
警方已把老翁、兩名印尼女郎及3名男顧客帶上昔加末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老翁及女郎皆被延扣4天調查,而男顧客們扣留一天後,已獲口頭保釋。
同時,警方也援引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違反準例證條規)調查兩名女郎,一旦罪成,可被判監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援引1959/1963年移民法令第55B條文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但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以每一名勞工計算。
警方呼籲民眾隨時提供情報給警方,以攜手打擊罪案,昔加末警察總部行動室聯絡電話﹕07-93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