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阿茲貪污案 上訴庭批准撤銷4項控狀

2022-09-05     緣分

阿都阿茲貪污案 上訴庭批准撤銷4項控狀

(布城5日訊)上訴庭批准朝聖基金局前主席拿督斯里阿都阿茲撤銷4項洗黑錢控狀。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斯里卡馬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早宣讀判詞時批准阿都阿茲撤銷霹靂和吉打道路工程貪污案13項控狀中的其中4項洗黑錢控狀。

而其他9項控狀的撤銷申請則被駁回。

另兩名法官分別是拿督阿布巴卡和拿督仄莫哈末魯茲馬。

現年55歲的阿都阿茲面對13項指控,包括3項與霹靂和吉打的道路工程有關貪污指控,涉及賄金520萬令吉。

而另10項洗黑錢控狀,則是向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收取合共1390萬令吉。

根據控狀,阿都阿茲被指於2010年12月8日在吉隆坡敦霹靂路聯昌銀行(CIMB)分行,以及2017年6月13日和2018年4月10日在雪蘭莪蒲種市中心艾芬銀行(Affin Bank)犯下收賄罪行,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及第28(1)(c)條文。

一旦罪成,可判監最長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阿都阿茲也被指於2010年3月8日至2018年8月30日期間,在巴生谷地區犯下洗黑錢罪行,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最長15年及罰款不少過從非法活動收益所得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高庭在去年3月12日駁回阿都阿茲的撤控申請,並批准阿都阿茲暫緩在地庭的案件審訊的申請,直到上訴庭判決出爐。

霹靂和吉打道路工程貪污案從2020年8月19日開庭審理,目前已有7名控方證人被傳召供證。

阿都阿茲也是巫統華玲國會議員,其撤銷案件的上訴案被展延至少4次,其理由包括在審訊前夕因急性腸胃炎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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