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日訊|兩起有關國中生起訴英文老師「翹課」的民事訴訟案,預定本月12日在亞庇高庭開審。
古打毛律SMK Taun Gusi4名前中四班女生,以沒教課和沒有採取適當處分為由,先後在2018年和2020年入稟亞庇高庭,狀告英文老師及相關各造,違反國家教育法令(公務員守紀條文)以及聯邦憲法。
起訴人之一的西蒂娜菲菈今對媒體表示,她已經苦等4年,對於案件即將開審充滿期待。
「我希望舉國上下都能夠聽見她和3名學妹在公堂上的供證,也同時聽聽教育部的說詞。」
「我要告訴大家我的親身經歷,也讓法官有機會親口盤問我們。」
4名起訴人是由洛珊娜、雪琳、朱比禮、多米尼克組成的律師團代表出庭。
起訴人在狀書中分別將班級的英文老師、校長、縣和州教育部總監、教育部長以及大馬聯邦政府,分列為答辯人。
較早報導指出,老師曠課事件是在2017年當她們還在念中四班時發生。
案件第一答辯人莫哈末再納(英文老師)拒絕進入課室教書長達數月,而自2017年7月開始,再也沒有踏進教室一步。
狀書中指出,3名起訴人曾多次請求老師到課室教書,可是卻被對方拒絕。
至於其餘答辯人,則因為在第1被告曠課長達數月的情況下,卻一直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因此同樣違反國家法律,即聯邦憲法和教育法令(官員紀律守則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