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在3項砂學校太陽能供電舞案被判罪成,高庭判她入獄10年和9億7000萬令吉,其辯護律師拿督佳吉星批評這是「天價罰款」,是史無前例的。
「這是史無前例的,也是大馬法律史上最高的罰款數額。」
佳吉星在法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如是說。
他說,已向法院發出上訴通知,並指出整個上訴程序至少需要6個月。
高庭今日判決羅斯瑪3項砂學校太陽能供電舞案罪成,入獄10年,罰款9億7000萬令吉。
法庭批准了羅斯瑪的申請,在申請上訴期間,暫緩監禁和罰款。
此外,辯護律師拿督阿克伯丁表示,羅斯瑪是選擇性提控的受害者。
「發生在她丈夫(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身上的一切,也發生在她身上。」
佳吉星則形容,這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抬高身價」的經典例子。
「這是經典的例子,她的(前助理)里扎利用她的名字,濫用職權來致富,但他卻是一個自由人。」
針對里扎的控狀被撤銷,但羅斯瑪被「選擇性提控」的指控,本案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回應說,這是起訴裁量權。
「有時,檢察官有必要權衡誰犯了罪,誰的證據對於提控是必要的。」
羅斯瑪原本應該與前助理里扎曼梳一起受審,里扎被控為該項目代表羅斯瑪索取和接受賄賂的4項罪名。
然而,在2020年1月8日的審判開始前,控方撤回對他的所有4項指控後,法院宣布釋放里扎,里扎隨後成為控方的污點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