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大馬》報道,羅斯瑪的律師證實昨天(30日)提出申請,以尋求展延明天的審訊。
根據申請文件,砂校電供案判詞文件外泄,指她將被判罪成,使羅斯瑪對法官再尼審理有關案件的能力失去信心。她在文件中說,外泄判詞文件相信是由第三方所草擬,違反法官及法庭人員的操守倫理。
根據法庭列表,再尼會在明天針對有關申請展開聆訊。
羅斯瑪在此案中面對三項控狀,指她在2016和2017年間,向一家公司的董事經理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分別收賄150萬令吉及500萬令吉,以協助這家公司取得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混合電供計劃。
羅斯瑪早前曾兩次申請撤案,但都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