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0日訊)高庭今日駁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涉嫌砂拉越郊區學校太陽能供電舞弊案中,要求撤換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副檢察司而入稟的司法覆核申請。
法官拿督阿末卡莫今日以電郵方式作出裁定,根據2012年法庭條規第52條文3(6)中闡明,司法覆核申請需在三個月內入稟,而申請人羅斯瑪卻在6月24日才入稟,顯然超出了所規定的3個月時效。
「申請人被控於2018年11月15日,也是哥巴斯里南作為本案主控官的日子。但司法覆核申請是在2022年6月24日入稟,顯然超出了法庭條規闡明的3個月時限。」
阿末卡莫補充,羅斯瑪並沒有提供任何實質性或具有說服力的理據,讓法庭批准其申請。
「因此,申請人(羅斯瑪)入稟的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
現年70歲的羅斯瑪被控通過前助理拿督里扎,向Jepak控股董事經理賽迪阿邦索賄1億8750萬令吉,以及2宗受賄總額650萬令吉案件,作為協助對方獲得總值12億5000萬令吉,向砂拉越郊區369所學校供電計劃合約的酬勞。
6月24日,羅斯瑪透過阿克柏丁及合伙人律師樓向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入稟司法覆核申請,挑戰她自2018年以來被控索賄及受賄案件中,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為主控官不合法。
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馬將在7月6日聆聽上述申請。
羅斯瑪此前已通過刑事高庭提出同樣的申請但遭高庭駁回,之後的上訴申請也遭上訴庭和聯邦法院駁回。
法庭擇定將於9月1日就此案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