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屋主慘遇惡租客 拖欠電費破壞租屋還偷走家電

2022-08-29

(吉隆坡29日訊)一名公寓屋主在沒有立約的情況下出租自家公寓,豈料卻遭對方的惡意破壞,部分家電不翼而飛,且拖欠電費和寬頻費用,讓屋主蒙受約1萬令吉的損失!

這名蔡姓事主今早在其家人和安邦再也市議員游佳豪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揭露這名惡租客的行徑。

受害者說,自己在2020年5月行管令期間,以家具齊全,且每月700令吉的租金將位於斯里白沙羅城(Bandar Sri Damansara)的公寓出租給對方,直至隔年3月。

「該租客是妻子認識了4個月的同事,由於對方聲稱自己的房屋正在裝修中,加上當時正就讀3年級的兒子仍在上學,需要尋找一處靠近兒子學校的落腳處;我才會本著『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心態,在沒有簽租約的情況,將房子出租給對方。」

受害者指出,自己將房子出租後,曾一次到出租屋檢查屋子,惟對方當時並無任何異樣。直至2021年3月31日,對方才通知自己有關退租的事宜。

「翌日,我前去查看房子情況時,發現大門並未上鎖,且房子內有多處被破壞,包括電視機和廚房用具都不翼而飛,甚至未繳清最後一個月份的電費和Unifi寬頻費用。我們向鄰居詢問後,才發現對方在3月28日就搬離了屋子,並帶走了上述的家電。」

受害者也曾打電話向對方詢問有關家電的去向,惟對方不承認自己拿走了家具,甚至拉黑了自己的微信後,才前往警局報案。

「事後,該租客的丈夫曾來電,要求我們到警局銷案,並聲稱拿走電視機是因為自己不小心弄壞了電視機才不得已而為之。該租客的丈夫在通話中,甚至閉口不提後續的賠償或協調方案。」

受害者說,自己事後到警局報案後,僅知道警方將對方扣留了2天,便無任何後續。

另一方面,安邦再也市議員游佳豪促請警方,儘快對此案提供解決方案,以維護受害者的利益。

「警方受到投報後的無作為,無交代,以讓投報者(即受害者)對此做法感到不解,並猜測警方是否包庇對方。」

他說,將致函給警方,要求警方提供解決方案;並建議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8及379條文(偷竊)、和相同法典第426條文(蓄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產),調查此案。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前者將面臨最高7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而後者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 務實看待雪州「零」突破 馬華不排除「天兵」上陣
  • 不敢當面譴責哈迪 馬華揶揄劉華才為利益當偽君子
  • 檳馬華低調募捐獲民眾支持 為拉曼大學醫院籌逾100萬
  • 原民政黨選區未必全由馬華上陣 張盛聞:依據勝選機率分配


相关文章

  • 港真東協 | 大馬高級教育文憑 美中100%及格率創高峰
  • 胡棟強:若面對叫囂還不出聲 愧對愛黨同志與支持者
  • 加快梳邦機場通關程序 交長:將向內閣建議採用自動通關閘門
  • 安美嘉批評團結政府「獨裁」 哈山卡林:指控太過分且不公平
  • 港真東協 | 大馬高級教育文憑 美中100%及格率創高峰
  • 【能吉里補選】消息:國盟候選人公布前兩天 里茲瓦迪才從伊黨加入土團黨
  • 陸兆福鼓勵長巴業者引進新科技 近期公布旅巴取締報告
  • 誹謗郭素沁案須賠30萬 聯邦法院駁回嘉瑪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