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9日訊) 一名看守峇株巴轄石文丁燈塔的海事局人員,涉嫌虛報約670令吉的交通津貼和加班費,今天被反貪會提控上庭,他不認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案件展延至9月29日過堂。
被告哈茲林(40歲)共面對兩項控狀,第一項控狀指被告在2020年5月虛假申報加班費共359令吉41仙,作為加班看守石文丁燈塔的費用,但他實際上並沒有加班,因此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會法令18條文(偽造申索),可在第24(2)條文下被判刑。
第2項控狀指被告在上述期間,虛假申報2020年4月份其中9天,前往看守石文丁燈塔的交通津貼共311.10令吉,牴觸2009年大馬反貪會法令18條文,可在第24(2)條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和罰款涉及虛報金額的5倍或一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被告聆聽兩項控狀後,皆表示不認罪。
主控官依克萬向反貪會法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瑪阿立菲要求,將被告保釋金定為一萬令吉,並需要一名本地人做擔保人,而被告的護照必須交給法庭保管。
被告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已婚育有3名孩子,妻子沒有工作,父親也剛在今年逝世,因此必須扛起家庭重擔,包括需要照顧母親。
他說,他在海事局工作已9年,目前已被海事局停職,只能領取半薪,因此要求將保釋金降至2000令吉。
法官最後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保釋金加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將護照交給法庭保管。
法官要求被告聘請代表律師,將案件展至9月29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