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24日訊)無駕照男子闖路障拒捕,並開車從北海逃至雙溪大年案,被告今日以魯莽駕駛罪名下面控,被判罰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納比爾(23歲,散工),被控於8月15日上午11時45分,在雙溪賴南北大道收費站遇上來自武吉安曼交通執法組路障,被令停下時直接闖過路障,而且在被追捕時拒捕,一路逃至雙溪大年斑鳩灣城鎮交通燈處失控撞上一輛轎車及路礅,導致一人受傷。被告下車逃跑,但最終被警方逮捕。
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279條文(危險及魯莽駕駛),在此罪名下罪成,可面對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聽聞控狀後俯首認罪。
他以育有2名孩子,而妻子失業為由要求輕判。
推事卡萊阿拉茜最終宣判被告罰款2000令吉,如果無法繳還罰款,則以監禁4個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