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4日訊)戒毒中心戒毒者遭暴力歐打致傷亡命案,涉及戒毒中心的一名宗教師和3名看管員,今日在謀殺條文下,被提控上江沙推事庭。
4名被告為納斯里瓦菲(25歲)、諾阿斯拉夫(22歲)、阿末阿納(27歲)、莫哈末魯瑪如哈金(20歲)。
控狀指4名被告於今年8月17日,中午12時30分至晚上7時45分,在硝山巴東阿三的達魯依斯拉戒毒中心,謀殺莫哈末沙魯(25歲),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並與同法令第34條文同讀,罪成將被判強制性死刑。
4名被告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在推事莫哈末沙茲米爾面前,表示理解控狀內容。
由於謀殺案審理屬高庭權限,推事庭今日並無記錄被告們認罪與否。
此案主控官為努蘇哈達副檢察司,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為陳澤成(譯音)。
同時,推事庭定今年10月12日再度過堂,以等待此案化學和法醫報告。
媒體上周五報導,一名25歲男子因多次嘗試逃離戒毒所,被看管員多次逮回並使用暴力歐打,過後,該男子被發現在會客室內昏迷不醒,手腳則被布料捆綁。
法醫解剖顯示死者的遺體有瘀傷和傷口,死因是胸部以及身體肌肉和組織,被鈍器所傷而導致受重傷。
在該男子不治身亡後,警方扣捕該戒毒中心的一名宗教師和3名看管員,展開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