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安華案 納吉感覺其上訴案上了快車道

2022-08-23     緣分

相較安華案 納吉感覺其上訴案上了快車道

(布城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在庭內申訴,相較於人民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案件的上訴程序,其SRC公司資金挪用案上訴程序的速度被加快。

「將我的案子與安華案子相比,可以說的是,我的上訴程序走上了快車道。」

他說,安華案件花了7年時間和70多次休庭,才走到聯邦法院裁決的階段。 

「SRC案歷時4年,其中兩年受疫情影響,還有不少於7次針對我的刑事和民事訴訟。」

「除了我撤換律師後外,我從未尋求過延期上訴。」

納吉在聯邦法院五司對SRC案做出裁決前,向法院發表最後聲明時,如是指出。

他控訴,聯邦法院禁止其首席律師鄭寶德退出審訊的做法,導致他無律師代表。

「在過去的一周里,我在被告席上目睹了我在這次上訴中成功的機會正在慢慢消失。」

他相信,在馬來西亞法律史上,在相似或合理的情況下,從未有過一次刑事審判或上訴中的律師被阻止退出審訊。

他提到,自己不曾多次要求延期,而是第一次要求延期僅4個月,與聯邦法院過去曾允許延期約70次的其他案件不同。

「我被告知過去其他備受矚目的上訴案,本著正當程序的精神多次延期,以便正義得以伸張。」

「我並不羞於說,我很絕望,就像任何置於我的處境和困境的訴訟當事人一樣。我認為我的決定(撤換律師)會讓我在上訴中提高陳述質量的機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