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SRC國際公司資金挪用案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4年前就存在的論述,在最後一刻要求法官退審,是具有惡意企圖拖延聆審的做法。
希旦峇蘭指出,納吉是在昨日才入稟法庭,申請要求承審此上訴案的聯邦法院五司之一,即首席大法官東姑麥蒙退審。
然而,他說,上訴方所提出的理由,即東姑麥蒙的丈夫曾發表可能會影響東姑麥蒙判斷的言論,是發生在4年前。
他表示,若上訴方(辯方)對法官的公正性存有疑慮,理應在聆審前就提出,而不是在答辯方(檢方)結束陳詞後,才入稟申請。
他說,這項申請明顯具有惡意,顯示出上訴方企圖濫用司法程序以拖延審訊。
今日較早前,納吉前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突現身法庭,表示將協助法官退審申請。
他隨即要求展延申請至明早,因為他今日還有其他活動,同時也需要一些時間做準備。
惟東姑麥蒙駁回其要求,並重申不會展延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