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SRC公司資金挪用案終審一波三折,繼納吉首席辯護律師鄭寶德要求退出此案不果後,納吉隨後亦解僱了再益依布拉欣律師樓。但許多律師認為,即使鄭寶德無法口頭陳詞,聯邦法院仍可就此案立即作出裁決。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慕在上周五詢問鄭寶德是否會有口頭陳詞時,鄭寶德再度拒絕口頭陳詞,並坦言即使在下周二續審時,他也無法口頭陳詞。
惟東姑麥蒙仍表示,法庭將於本周二(23日)續審此案。
對此,許多法律從業者認為,即使鄭寶德無法口頭陳詞,法院亦可就此下判。
律師莫哈末哈尼菲表示,這是因為法院可根據納吉的律師團隊去年在上訴庭提交的書面陳詞下判。
他說,法院亦可參考納吉律師先前於4月25日提呈的上訴申請,其中列出了納吉無罪的94個理由。
「即使沒有口頭陳詞,聯邦法院也有足夠的文件進行商議,所以案件不可能被展延。」
此外,林偉捷律師也贊同上述觀點,他表示,聯邦法院是我國最高法院,極大可能會根據由納吉律師團隊先前提呈的上訴申請中所記載的上訴理由、記錄以及上訴庭先前的論據作出裁決。
另一方面,資深律師拿督古迪亞星則認為,法院或將在當天結束審訊,但將其判決保留至稍後再下判。
上周五,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結束陳詞後表示,若納吉無法口頭陳詞,法院仍可繼續討論判決。
他也引述先前的案例指出,若辯方不打算為上訴提出任何新陳詞,因此法院有「相應地繼續審訊」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