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刀刺傷2女子包括前女友 26歲青年改口認罪判監6年半

2022-08-19     緣分

以刀刺傷2女子包括前女友 26歲青年改口認罪判監6年半被告(左2)改口認罪,被判坐牢6年半。

(馬六甲19日訊)以利器致傷2名女子包括前女友的26歲青年今日改口認罪,承認犯下2項傷人罪,被判監禁6年6個月以及鞭笞一下。

根據首項控狀,被告莫哈末沙茲旺被控於今年7月29日傍晚6時20分,在敦斯里拉浪路,用刀致傷23歲的女受害者,即被告前女友。

被告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26條文(嚴重致傷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0年及罰款或鞭笞。

次控狀則指出,被告在上述時間和地點,用刀致傷25歲的女受害者,即被告前女友的朋友。

被告為此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條文(持械傷人),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兩項刑罰。

被告今日在地庭法官娜麗曼峇哈魯丁面前承認有罪,他在沒有代表律師的陪同下,表示已後悔,並已向受害者們道歉,懇請法庭減輕刑法。

案件主控官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則建議法庭,基於受害者們蒙受重傷,應給予被告應有的懲罰。

法官最終判處被告,首項控狀監禁4年以及鞭笞一下,次項控狀則監禁2年6個月,惟刑法從被捕日,即今年7月30日起同期執行,並允准所充公的交通工具歸還予給被告家屬。

根據案情,被告因邀約前女友遭拒,在五腳基以利器刺傷對方,前女友的友人也因企圖阻止男子,而不幸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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