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公正黨通訊主任法米指出,朝野簽訂的備忘錄期限及解散國會的期限,是兩件不同的事。
他是今日與雪州國陣宣傳主任依山加里爾召開聯合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他表示,許多人都誤會備忘錄的期限與解散國會的期限是一致的,但其實並不。
「備忘錄將在7月31日到期,不代表國會將在同日解散。這是兩件不同的事。」
「政府與希盟之間所簽訂的備忘錄將一直有效,直至國會解散。只要國會沒有解散,備忘錄依舊適用。」
他指出,備忘錄里已闡明,政府同意在7月31日前不會解散國會。
此外,法米也強調,首相及希盟簽署的備忘錄,在國會解散前仍舊有效。這也意味著,若國會在8月1日解散,當日便是備忘錄到期的日子。
「實際上,國會任期是到2023年7月15日,因為我們(國會議員)是在2018年7月16日宣誓就職的。」
惟他表示,若國會在7月13日前解散,這便取決於兩黨之間的決定。
「我們也要清楚,解散國會的決定權在於國家元首,內閣商討後將由首相向元首建議是否解散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