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對聯邦法院駁回在SRC國際公司案終極上訴中納入新證據的申請,感到十分失望和震驚。
納吉神色凝重地表示:「對於法官不准許我提呈新證據申請的決定,我感到很震驚和非常失望。」
他相信,這個新證據清楚顯示,高庭法官納茲蘭在這起案件中有嚴重的利益衝突,因為他知道一馬公司(1MDB)和SRC公司的交易,所以對這兩家公司有很深的了解。
「我也相信,大馬反貪污委員會進行的調查提到這個事實,不幸的是我們無法這麼做(提交新證據),但是我希望在終極上訴時,我們能夠展現事件的真相。」
納吉今日在布城司法宮出席SRC公司上訴案的審訊後,在辯護律師鄭寶德和再益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向媒體做出簡短回應。
納吉律師團早前指出,高庭法官納茲蘭曾在2006年擔任馬來亞銀行的法律顧問和公司秘書,而當時馬銀行投行受僱進行諮詢研究,建議創建SRC公司。
不過,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在SRC國際公司案最終上訴中納入新證據的申請,然後律師鄭寶德再度申請展延最終上訴聆審,同樣遭到駁回。
SRC國際公司案終極上訴原定在昨日,即15日展開為期9天審訊,但由於納吉申請提呈新證據,最終上訴聆審被迫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