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申請SRC案納入新證據失敗

2022-08-16     緣分

納吉申請SRC案納入新證據失敗

(布城16日訊)聯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駁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挪用案終極上訴中納入新證據的申請。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慕為首的五司在昨日和今日,一連兩天聆聽訴辯雙方的陳詞,在休庭近3小時後,於中午12時55分作出上述裁決。

其他4司包括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達、聯邦法院法官拿督娜麗妮、拿督林添鑽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隨著提呈新證據的申請失敗,聯邦法院將正式審理SRC國際公司資金挪用案的終極上訴申請,這也會是納吉最後的上訴機會。

納吉是在2022年6月7日申請提呈新證據,以證明承審SRC國際公司案的高庭法官拿督納茲蘭與本案有利益衝突,並尋求重審此案。

納吉此前曾多次申請提交新證據,以尋求法庭宣判時任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在2020年宣判他挪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案罪成的審訊無效。

納吉昨日提呈的新證據,包括他在今年5月至7月期間收到的匿名信件,其內容據稱含有納茲蘭涉及利益衝突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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