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媒報導,這名莫名負債的女子姓周,家住杭州桐廬縣,丈夫金某是跑工程的。周女透露,結婚10多年來,丈夫一直在外工作,夫妻倆分隔兩地很少見面,可以說經濟都是獨立的。
但突然某一天,她跟丈夫被人告上庭,自己莫名成了「共同借款人」,為此感到不解。
原來,丈夫多年前因承包工程需要,向友人借款390多萬人民幣(約256萬馬幣),本來預計工程順利結束就還錢,誰知中途出了問題,還不了錢,友人遂將2人告上法庭。
人民調解委員會指出,周女按規定作為被告知一,也要出面參與調解,丈夫遞交周女的一份《授權委託書》,內容提到周女委託丈夫為這起借貸糾紛案的訴訟代理人,還有她的簽名,最後糾紛調解成功,法院要求周女和丈夫在規定時間內還款。
對此,周女在莫名背上債務後,堅決表示「我都不知情,也沒有簽字!」
在感到不合理的情況下,她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於是提出執行異議,但未被採納,之後她又申請再審,但因此案屬於適用非訟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周女士的申請也被駁回了。
無奈之下,她提出監督申請,人民檢察院受理後,調取了全部案卷材料。
檢察官隨後發現,丈夫金某在調解時拿出來的《授權委託書》中,周女的簽名筆跡不對勁,經過比對後,證實字跡不是同一人書寫的。而丈夫才終於承認,是他假冒妻子的簽名。
最後,丈夫友人和周女達成和解,確認其對390多萬人民幣的借款不承擔還款責任,周女丈夫則被罰款2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