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北警區副主任法力茲今日發出文告披露,警方是在昨日凌晨5時左右,接獲一名女子的投報,指其接獲弟弟前女友發出的威脅短訊。
文告說,該名女子收到的短訊內容,包括了一則短視頻,畫面顯示女嫌犯正在往女投報者家中經營的摩哆店潑疑似汽油的液體,令她感到恐慌。
當局隨後根據消息來到投報者位於柏伶花園的住家進行巡察,隨即發現一輛相信是涉案女嫌犯所駕駛的豐田轎車撞向受害者的家門,被發現後再驅車逃離現場。
文告指出,警方較後在振林山五間店收費站截停女嫌犯的轎車,並將20歲的本地籍女子緝拿歸案。
文告表示,儘管女嫌犯沒有任何犯罪前科,惟其尿檢報告顯示對苯二氮平類藥(Benzo)毒品呈陽性反應。
法力茲也在文告中表示,新山北警區罪案調查組是在昨日清晨6時30分逮捕該女子,即在接獲投報後的24小時內偵破案件。
而女嫌犯驅車撞向投報者住家圍欄再驅車逃離現場的行徑,也遭附近的閉路電視全程攝下,而過程中因女嫌犯撞向自動門導致投報者父親的轎車無辜遭殃,估計損失達1萬5000令吉。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顯示,20歲的女嫌犯是女投報者弟弟的前女友,兩人是在上個月分手。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調查上述案件,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判罰坐牢2年至7年或罰款,在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下罪成,可被判罰不少1年監禁和不超過5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與此同時,女嫌犯也牴觸了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最高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