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0日訊)民主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指出,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不應逃離或躲避飆車族刑罰問題,而是應大膽地說明將對飆車族施以跟酒駕類似的嚴厲刑罰。
他今日發文告指出,交通部秘書長拿督依山依薩昨日表示,政府將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對飆車族施以更嚴厲刑罰,其中將提高罰款數額至至少5000令吉或最高1萬令吉,以遏制飆車活動。目前,參加非法飆車的人士的罰款額為300令吉。
「交通部長魏家祥不應逃離或躲避飆車族刑罰問題,而應公開說明將對飆車族施以跟酒駕類似的嚴厲刑罰。」
「檳城上個月發生非法飆車導致5人死亡的嚴重車禍,我隨即質疑何以酒駕的刑罰是飆車刑罰的一倍。顯然的,依山依薩此次加重刑罰的宣布是在回應我早前的提問。」
他指出,當時魏家祥並不承認當中存在差別對待,反而批評他,並大肆吹噓政府已修訂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對魯莽或危險駕駛造成的死亡加大處罰,罰款5萬令吉和/或監禁至少5年最高10年,聲稱這涵蓋對飆車族施以更嚴厲懲罰。
「然而,魏家祥無法解釋,為什麼對酒駕司機造成死亡的監禁判處,會比對飆車族的重一倍。」
「唯恐魏家祥忘了,我要再次提醒,他曾在2020年修訂第44條文,對酒後或吸食藥物駕駛而造成死亡的人士處以更嚴厲刑罰。首次犯罪者將面臨罰款5萬至10萬令吉,以及監禁至少10年最高15 年。」
他表示,提高對飆車族的象徵性處罰,將無法起到阻嚇作用,使他們停止對公眾安全構成危險,除非將刑罰提高至與酒駕一致。
「對於政府將懲罰那些允許18歲以下的孩子參與飆車的父母,這一點並無異議。不過,對於交通部計劃提高涉及非法飆車而被捕的摩托騎士的車險保費的提議,或許成效不大,因為許多飆車族並沒有投保。」
「魏家祥是否會就我要求對飆車族施以跟酒駕類似刑罰的建議繼續保持沉默?就跟他在內閣里時,對影響大馬人和其社群的重要國家課題保持沉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