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9日訊)被控涉嫌1210萬美元(5040萬令吉)失信罪的大馬對外情報組織前總監拿督哈莎娜,獲高庭宣判無罪釋放。
哈莎娜去年4月在高庭被判「釋放但不代表無罪」,這意味著儘管哈莎娜被釋放了,但過後控方還是可以以相同的控狀再次把被告帶上法庭面控。
哈莎娜因而提出上訴,並在今日上訴得直,獲高庭宣判無罪釋放。
高庭司法專員羅斯瑪瓦今日在判決表示,將罪名掛在哈莎娜身上是不公平的。
羅斯瑪瓦表示,前任法官阿末沙里爾在當時依法做出「釋放但不代表無罪」的判決,因為哈莎娜很有可能被重新提控。
「(但是)基於控方不再處理此案,高庭隨後批准哈莎娜無罪釋放。」
「對她(哈莎娜)的指控仍然懸在她頭上一年多,這對她來說是不公平的,正義不是以這種方式執行。」
哈莎娜是於2018年10月25日在地庭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失信1210萬美元(約5040萬令吉)公帑,惟她不認罪。
她被控於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在布城首相署情報組總監辦公室,以公務員的身份,即首相署情報組總監,失信於受委託掌管的1210萬美元(約5033萬300令吉)的政府資金。
她因而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失信),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和鞭笞,以及可被罰款。